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,很多女性到了一定年龄,或者结婚若干年后,就会“嫌弃”自己的老公?
反正我在我们团队旅行途中,听着女同事们的闲聊,就听到不少,实在忍不住:你们家那位哪有你说得这样啊~
甚至于我在日常工作中,也会被询问到:万一啊,假设万一,离婚的话,我给自己和孩子配置的保单,要分割么?
如果你关心这个话题,默默收藏,我知道你是不愿意点赞的,我懂。
我浏览了不少婚姻家庭的情感和心理学书,发现人到中年,特别是女性,嫌弃自己的配偶还是一个很普遍的现象。这并不是女性“矫情”,而是夫妻之间真的会出现一些问题。
最常见的就是:成长速度不同了。
中年女性经历了为人女、为人妻、为人母这样角色的转变,不知不觉认知和能力会有很大的成长。而且女性有一种学习能力是男性所没有的:从八卦聊天中,把别人的经历感同身受之后,纳为自己深刻的经验。这是从远古就带给女性的天赋,通过互相交换信息,了解哪些植物能吃或有毒,哪些地方有危险,哪些人不可深交,等等。
并且,如今时代女性在很多行业,比如保险业,会能充分发挥自己擅长的一面,从而得到更多自信,愿意学习更多东西。
相反,中年男性如果没有晋升到一定的社会地位,那么基本上结局已定。于是乎,更倾向于“求稳”,安于现状,或者已经被现实摁在地上摩擦。再加上男性或多或少地“自尊心”,并不希望自己的配偶过于上进。打游戏和钓鱼,不就是很多中年男性的爱好么?哦,对了,还有在股市里当个金融消费者。
于是,矛盾就可能会出现。
此外,相处久了,“光环效应”消失了。
谈恋爱时,互相展现的都是优点的一面,你会脑补出一个完美的光环。但是等到相处那么多年,激情褪去,油腻、懒惰、逃避家务的男性普遍特性就会在每天的琐碎中被不断放大。
你看到了华美袍子下的虱子,而那是他一直就有的真实样子。
还有一句话,很真实地体现了大部分中年夫妻的“感情枯竭”:多年夫妻成哥们。
人到中年,成为了“三明治”,上有老,下有小,各种破事,特别是女性,很可能在职场和家庭中透支了所有情绪和精力,本能就期望自己的配偶能够成为可靠的“战友”。
可是,如果丈夫不仅不能分担,还成为另一个需要被照顾的“大孩子”,那么剩下的就只有疲惫和嫌弃了。
我不想为男性去辩解什么,因为我自己也当然喜欢当“甩手掌柜”,但也明白一个家最终是两个人组建的,孩子是同时需要爸爸和妈妈共同养育,一同陪伴成长的。
听女同事们八卦抱怨,我自己也会反省自己有什么可以做得更多一些,被太太能“嫌弃”得更少些。
而对于女性而言,我借花献佛,看到的“三不”原则,分享给你:
对丈夫那些无法改变的缺点,实行 “不唠叨、不伺候、不干涉”。
- 不唠叨:停止无效的说教,因为谁也改变不了谁。
- 不伺候:在家庭责任上划清界限,不做全能保姆。
- 不干涉:给他空间,也给自己清净。
话说回来,哪怕有个稳定的婚姻状态,女性也都应该意识到,自己必须掌握家庭应得的共同资产,只有钱,才是自己和孩子最大的底气。
那给自己和孩子配置的保险,如果在发生万一的情况下,能不能起到什么保障作用呢?
如果是在香港生活,遵循香港法律的话,那么这事儿是最简单的:保单在谁的名下,就是谁的个人资产,不会进行分割。香港是不存在“婚姻共同财产”这么一说的。
但是在内地,情况就有所不同。
如果是给自己配置的养老储蓄保险,用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来支付保费的话,那么这份保单也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如果真的谈不拢,那么会按照现金价值进行对半分割。
如果是给孩子配置的教育储蓄险,受保人是孩子,投保人是妈妈,那么一般法院会倾向于认定这份保单是夫妻双方给于孩子的赠与,如果离婚,也不会把这份保单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。
不过,如果是在分居期间给孩子做这样的储蓄险,金额还较大,那么很可能会被法院认为是有转移财产的倾向,并不一定支持对孩子的赠与行为。
所以,如果女性在婚姻中希望更好的保护自己的财产权益,在保险方面,投保人应该都设置为自己,被保险人设为孩子。这样不但自己能够知道名下有多少安稳的资产,在发生万一的情况下,也能够守住给孩子的那一份。
最后送你一句话:当你不再盯着他是否改变,而是专注于自己的成长时,你不仅会更快乐、更有魅力,反而可能为这段关系创造出新的、更松弛的相处空间。
这才是打破中年婚姻困境的“人生解法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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